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辆检修运营外委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1000万吨/年
2.3 标段划分: 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辆检修运营外委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人可以对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通过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6 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内蒙古北联电高头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2021年生产能力核准为1000万吨/年。矿内现有生产车辆检修车间一座,本项目拟对生产车辆外委检修进行招标。
招标范围:投标人至少配置为每4台车不少于一名检修工的原则,负责高头窑煤矿生产辅助运输防爆车100辆(其中现有车辆79辆,2025年拟增至100辆)的各级维护、定期检修、日常保养、临故处理、车辆中修、小修、总成修理和其他有关防爆车辆的维修服务及车辆维修档案建立等工作,维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部分、变速箱、变矩器、底盘部分、液压系统、气路部分、电气部分、车辆辅助系统、车身部分、喷漆部分、轴承、车辆工业卫生、检修车辆驾驶试验等。并负责生产辅助运输防爆车辆入井检查,外委范围内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安全管理、标准化及环保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业绩之一
(1)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且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防爆车辆维护(或整车维修)合同业绩;
(2)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0台防爆车生产厂家销售合同业绩;
以上业绩均须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首页、合同范围、合同金额、台数、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2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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