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奇石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汤旺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汤旺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海奇石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汤旺县林海奇石景区 。
2.3最高投标限价:46,243,900.00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748,600.00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44,495,300.00元。
2.4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游步道9.45公里,包括登山步道、观光栈道。建设旅游观光公路,景区到交通干线连接路,交通站点、停车场、旅游厕所等,配套旅游智慧交通引导标识、智慧旅游管理系统,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设施。
2.5计划工期 79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6月30日(其中,设计服务期限为15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工期安排建设单位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并随时做好准备。
2.6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建设项目的配套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7质量标准:
设计: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方案、设计等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为建造师须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设计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具备同等资格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设计部分:建筑专业(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电气专业(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暖通专业(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道路专业(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部分: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其中: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施工员、质量员专业,须参照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组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名,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协议书中须说明联合体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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