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盐湖一小区海绵化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青海省 受格尔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拟对格尔木市盐湖一小区海绵化提升改造项目监理项目进行询比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格尔木市盐湖一小区海绵化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2、建设
3、监理内容:本项目位于格尔木市。主要对格尔木市盐湖一小区室外进行海绵化改造,包括铺装、绿化、雨水设施改造等。透水铺装4162.12㎡(做法自上而下80厚混凝土透水砖+40厚表砂垫层+200厚无砂混凝土+400-800厚级配砂石+素土夯实),彩色透水沥青30800㎡(做法自上而下60mm透水沥青PAC-13面层+60厚碎石层+现状混凝土道路病害处治后就得水泥混凝土基层或水稳层);EPDM铺装1362.65㎡(做法自下而上素土夯实+250厚3:7灰土层+300厚灰土(2:8)碎石稳定层+150厚C25混凝土垫层+13厚EPDM面层);道牙石17678m;下沉式绿地8198.5㎡(做法自上而下200厚滞水层+50厚生物覆盖层+500厚种植土+素土夯实);雨水管网2309m(水管均采用HDPE塑钢缠绕排水管,聚乙烯管夹连接),检修井58个,渗透型雨水口42个,雨水立管换管14965m以及相应配套设施的监理。
4、招标范围:上述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监理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要求(若施工因故延期,则监理工期相应调整)
三、凡具备承揽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对本招标项目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相关专业监理人员配备齐全。且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执行青建工[2015]401号文件规定。
4.2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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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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