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清能 光伏项目电费回收专项法律服务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1-1-258)
本项目有如下变更,敬请注意:
原招标公告内容:3.2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累计100万元及以上的法律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拟投入人员要求:主办律师执业年限10年以上,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4)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至少执业10年以上律师20人。
(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止。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
变更后内容:3.2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应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代理过2000万元及以上标的额诉讼案件的业绩,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拟投入人员要求:主办律师执业年限10年以上。
其它要求:投标人应至少具有执业10年以上律师10人。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止。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
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做对应变更。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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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ec.ch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