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榆树林油田三区、五区等提捞井提捞采油作业施工,由于提捞产量受地质、井筒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制约,实际产量与预计产量存在一定的波动,捞油13000吨(工作量暂定,以实际发生为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榆树林油田提捞井提捞采油作业施工,由于提捞产量受地质、井筒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制约,实际产量与预计产量存在一定的波动,捞油13000吨(工作量暂定,以实际发生为准)。暂定费用272.32万元(不含税)。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榆树林油田所属区块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272.32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1 个标段:
2.7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清晰影印件或者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3.3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2、投标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
3.6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台捞车、1个台罐车,提捞车和罐车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影印件、所有罐车都必须提供《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需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或3类)影印件,如是自购车辆,需出具(1)购车合同原件影印件或购买协议原件影印件(2)如是租赁车辆,需出具租赁合同(协议)原件的影印件。
3.7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12月06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4年12月13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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