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市智慧燃气物联网感知设备及安全预警平台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4】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任丘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任丘市智慧燃气物联网感知设备及安全预警平台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1.2建设地
2.2招标范围: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全市范围内安装燃气物联网感知设备及安全预警平台搭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专业设计、深化(二次)设计等详细施工图设计及其CAD电子版,提供技术交底、材料设备参数,提供有关图集、技术规范,提供施工程中的设计变更、各专业设计代表驻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等。最终的设计成果各专业必须达到满足正常施工和验收的要求。 (2)施工招标范围:全市范围内安装燃气物联网感知设备及安全预警平台搭建等,包含建设方案及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3.1.1.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1.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相关负责人员资格要求: 3.1.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施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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