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机房UPS电池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中化商务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信息中心机房UPS电池更新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信息中心机房UPS电池更新项目
二、项目编号:0747-2460SCCZAJ57
三、项目概述: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3套蓄电池组、3台电池开关箱、3套电池架、蓄电池间的连接电缆或铜排、蓄电池组至电池开关箱的连接电缆、原蓄电池组免费拆除等。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10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招标控制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5)被列入业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或在采购准入限制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应为拟投标UPS电池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商的授权,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允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8)拟投标同型号UPS电池须具有由泰尔认证中心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及产品检测报告;
(9)拟投标同品牌UPS电池须具有2021年至今在邮政系统或银行业或证券业或保险业数据中心的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及有效结算凭证等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现场踏勘: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另行通知。
七、标前澄清答疑会:现场踏勘完成后另行通知。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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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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