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勉县5万千瓦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4.13万千瓦)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拟利用勉县政府管辖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政府所属国有工业厂房等的屋顶资源建设光伏电站。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直流侧装机容量为50.112MWp(工商业屋面约安装光伏容量 26.0797MWp;学校、医院、政府等屋顶约安装光伏容量 24.0323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41.32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工程拟定工期8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监理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一期4.13万千瓦)EPC总承包工程(CHDTDZ046/16-ZB-26301):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货(甲供除外)、物资及设备代保管、并网手续办理(如有)、项目各系统工程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建安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消缺、专项验收、移交生产、竣工验收、证照办理、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及项目有关的协调等一揽子工作。其中接入系统为交钥匙工程,应全面满足本工程设计目标、使用功能等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一期4.13万千瓦)EPC总承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以下业绩:1项及以上新能源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2-03 17:27到2024-12-1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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