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2024年第五批1799.3MW风力发电机组集团级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黑龙江公司兰西一期200MW(含混塔)、北安建华风电二期150MW(含混塔)风力发电机组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标包四),本标段包含2个项目:
项目1:黑龙江公司兰西一期项目
黑龙江兰西200MW风电项目分期建设,一期装机容量为200MW,二期装机容量为200MW,终期规模400MW,本期工程为风电场一期工程。风电场同期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安装1台220MVA的主变压器,电压等级为236±8×1.25%/37kV。风电场电能通过变压器升压后,经一回220kV线路送出。升压站220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采用户外AIS布置;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220kV侧为有效接地系统,35kV经小电阻接地。本期35kV侧配置一套容量为±60Mvar的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本项目同步配套建设储能配比不低于10%、2小时的储能设施。
项目2:黑龙江公司北安建华风电二期项目
黑龙江北安建华风电二期项目位于北安市建华林场区域,风场范围东西长约9千米,南北宽约6千米,规划面积53.91平方公里。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50MW,安装21台单机容量为7.15MW的风电机组,所选机型单位千瓦扫风面积不低于5.07m2/kW,叶轮直径≦230m,轮毂高度160m。
本工程7150kW风力发电机组出口电压等级为1.14kV,采用17根并联敷ZR-YJV23-1.8/3kV-3×240mm²的3kV阻燃铜芯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铠装低压电力电缆接至箱式变电站低压侧。其中1根电缆作为保护接地PE线。7.15MW机组所对应的箱式变电站选用变压器容量为7900kVA,无载调压37±2×2.5%/1.14kV(暂定),接线组为D,yn11,短路阻抗为8%,箱式变电站布置在距风机基础15米处。风电场接入一期已建的220kV升压站,升压站位于二期工程的北部,已为本期工程预留安装条件,升压站安装1台165MVA的主变压器,电压等级为230±8×1.25%/37kV。配置建设10%储能,按照2小时进行储能,本期配置储能容量15MW/30MWh。升压站位置在二期工程的北部,通过单回2×LGJ-240输电线路,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
2.1.2招标范围:
项目1:黑龙江公司兰西一期项目
黑龙江兰西200MW风电项目拟安装30台单机容量6.7MW风电机组,建设容量为200MW(不接收混排,不允许负偏差,超出容量限功率运行,评标价格按200MW计算)及混塔(混合式);轮毂高度160米,叶轮直径200米及以上,其中包含风电机组及其附件、混塔(混凝土段及钢塔)、法兰及混塔内附件(包含不限于混凝土段堆存安装所需的专用工器具、预应力钢绞线及相关附件及施工等);混塔内电梯(包含安装)。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包含不仅限于: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电缆、螺栓、油品油脂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4套吊装工具(包含但不限于满足现场需求的塔筒螺栓安装专用套筒、力矩扳手、液压站、机舱轮毂吊具,单叶片吊装工具或三叶片地面组装、吊装专用工具等),地面组装专用工具及吊装专用工具,按照现场实际由招标人进行选用;吊装工具免费使用,使用结束全部后自行运回)、每批次提供一套螺栓紧固件检验样品(免费)、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项目2:黑龙江公司北安建华风电二期项目
本项目拟安装21台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7.15MW风电机组,建设容量为150MW(不接收混排,不允许负偏差,超出容量限功率运行,评标价格按150MW计算)及混塔(混合式);轮毂高度160米,叶轮直径≦230米。其中包含风电机组及其附件、混塔(混凝土段及钢塔)、法兰及混塔内附件(包含不限于混凝土段堆存安装所需的专用工器具、预应力钢绞线及相关附件及施工等);混塔内升降机(包含安装)。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包含不仅限于: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电缆、螺栓、油品油脂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4套吊装工具(包含但不限于满足现场需求的塔筒螺栓安装专用套筒、力矩扳手、液压站、机舱轮毂吊具,单叶片吊装工具或三叶片地面组装、吊装专用工具等),地面组装专用工具及吊装专用工具,按照现场实际由招标人进行选用;吊装工具免费使用,使用结束全部后自行运回)、每批次提供一套螺栓紧固件检验样品(免费)、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2.1.3交货期:
项目1、项目2:
吊装前需安装的设备供货期:
塔筒交货期:2025年5月-2025年9月;
主机交货期:2025年5月-2025年9月;
叶片交货期:2025年5月-2025年9月;
底部控制柜、塔筒内变压器等同塔筒同时供货。
塔筒、主机、叶片、轮毂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监理提前15天通知的交货日期为准。必须按照招标人工程进度和要求交货,必须满足连续施工要求。
☆以上各项目交货期投标人已全部知悉,若投标人未在差异表中提出偏差或单独响应,则视为承诺:(1)投标人投标前已充分评估风险,确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并严格遵守国家能源集团采购和合同(协议)相关约定,若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不会发生放弃中标/拒签合同等行为。(2)投标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期完成本标段项目所需设备、产品及相关资料的完全交付。
若投标人未能履行以上承诺,愿意接受按照合同条款对投标人进行的考核,并接受被国家能源集团按照《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列为失信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参加国家能源集团系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资格。
2.1.4质量要求:
项目1、项目2:
投标人须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和控制、监视系统,包括从机组供货、安装、调试到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部件,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3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和型式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证书,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04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