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仪国际招标 -中盐红四方乙二醇车间含钯废催化剂和含钯活性炭提钯回收项目-招标公告
代理标段编号:0703-2440CIC2P142
日期:2024年12月03日 一、招标条件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乙二醇车间含钯催化剂及活性炭提钯回收项目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仪国际招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乙二醇车间含钯催化剂及活性炭提钯回收项目 2.2招标编号:0703-2440CIC2P142 2.3 项目 2.4 服务范围:从约22吨含钯催化剂(钯自然基参考含量约1%)、约10吨含钯活性炭(钯自然基参考含量约0.05%)中加工提钯回收项目,回收分两批次进行,每批次约11吨含钯废催化剂和5吨含钯活性炭,其主要服务内容为,投标人到招标人现场将含钯催化剂、含钯活性炭运回加工厂加工提取钯金,再负责运送到国内指定催化剂加工厂的全过程综合服务。 2.5 服务要求: 1)含钯催化剂及活性炭处理生产装置为非国家明令禁止停用装置,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含钯催化剂及活性炭回收加工、处置,不得二次委托处置; 2)含钯催化剂预处理后钯金投标回收率不得低于98%,回收服务费 元/克钯金(包含回收及其它所有费用);含钯活性炭预处理后钯金投标回收率不得低于98% ,回收服务费 元/克钯金(包含回收及其它所有费用)。按含钯催化剂、活性炭实际交付回收钯金数量,中标回收单价,结算回收费用总额。 2.6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确定分析含量后60天内钯金(GB1420-2015海绵钯SM-Pd99.95)交货催化剂加工厂(第三方贵金属交易平台指定账户)(计划在2025年4月停车,更换催化剂)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