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众客群营运中心建设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
2.2 规 模: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众客群营运中心建设服务项目
2.3 标段划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众客群营运中心建设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涉及大众客群运营中心建设系统的应用软件及与第三
方操作系统的对接。其中第三方操作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长城证券画像系统、大数据系统、账户系统、投顾系统、集中交易系统、开户系统、CRM系统等,最终交付完整信创系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金融行业 客服系统相关项目实施案例不少于1个,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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