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江苏公司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2×350MW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工程食堂、后勤管理承包服务已由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国家示范项目工程(常州市金坛城区大帝庙村118号)南侧,距常州市金坛城区西北约12公里的薛埠镇范围内。
2.2规模:2×350MW盐穴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同步建设换及储热、净水处理等装置。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公司职工食堂、临建办公楼(1800平米)的日常后勤管理和运转工作、办公前台接待,会议室接待和管理、公司洗衣房管理、档案、信息、库房及基建工程的辅助管理,共计32人。详见技术规范书。
2.4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苏公司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2×350MW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工程食堂、后勤管理承包服务。
2.5服务期:12个月,暂定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日。(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2资格能力要求:/。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应具有不少于1个餐饮服务项目的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服务金额不少于150万。投标人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首页、能反映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按无效处理。
3.2.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3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12月0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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