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博州新能源公司2×660MW煤电工程主厂房压型钢板围护结构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5日注册成立,由 电力有限公司投资,负责 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2×660MW煤电机组工程的建设和运营。项目位于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南部12公里处的五台工业园区内,西距S205省道0.69公里,东北距离阿拉山口机场约22公里。设计煤种为准东煤,校核煤种1:准东煤+沙吉海煤各50%;校核煤种2:红沙泉煤,总投资54.25亿元,于2023年7月15日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核准。
2.1.2招标范围: 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2×660MW煤电机组工程主厂房(A-K0轴)(汽机房、除氧煤仓间、炉前低封、柴油发电机室)外墙面1.2米以上工厂复合双层带保温彩色压型钢板围护封闭;汽车卸煤沟及条形煤场屋面板、墙面板单层彩色镀铝锌压型钢板及采光板围护封闭,并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对压型钢板进行二次深化设计。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压型钢板、采光板及因封闭所产生的檩条、次檩等其它构件的二次设计、供货等。详见技术文件。
2.1.3交货期(货物):本项目交货期暂定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投标人应满足工程需求,按照招标方通知分批次发货,招标方应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提前1个月通知投标方具体交货日期,投标方接招标方通知后确保1个月内当批物资到达招标方施工现场。具体交货批次与时间以技术协议为准。
2.1.4建设地点/服务地点/交货地点: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五台工业园博州电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压型钢板或彩钢板或金属板或外护板的供货合同业绩 2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