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中银铁路 太中银铁路通信设备第三方维保项目(西安局委管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TZY-2024-0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中银铁路 太中银铁路通信设备第三方维保项目(西安局委管段)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GSM-R、传输、接入及交换设备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不含税最高限价(总价/元) | 明细描述 | 服务周期 | 到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保证金(元) | 备注 |
包件1 | GSM-R、传输、接入及交换设备维保 | GSM-R、传输、接入及交换设备 | 详见附件 | 项 | 1 | 太中银铁路 | 1201834.86 | 华为GSM-R、传输、接入及交换设备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陕西榆林市太中银铁路沿线 | 详见招标文件 | 18750 | 详见附件。 |
包件2 | 通信铁塔维保 | 通信铁塔维保 | 通信铁塔维保 | 项 | 1 | 41284.4 | 通信铁塔维保 | 陕西榆林市境内太中银铁路沿线 | 640 | 20米至50米铁塔:48座 |
备注:
(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件为单位。
(2)招标范围包括:太中银铁路 太中银铁路通信设备第三方维保项目(西安局委管段)项目。具体报价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本项目以投标人的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
(1)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通信行业类似设备维保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包括分包及联合体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维保专业技术人员4人以上(附身份证明文件及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有效授权证书。
包件2:
(1)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具有行业颁布的铁塔生产制造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轨道行业通信铁塔维保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维保专业技术人员2人以上(附身份证明文件及资格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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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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