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龙烟连锁营销有限公司运输及装卸服务(二次发布)”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黑龙江龙烟连锁营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龙烟连锁营销有限公司运输及装卸服务(二次发布)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黑龙江龙烟连锁营销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寻找提供商品运输及装卸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供运输车辆的车厢长度不得低于4.2米,装卸服务须按要求满足龙烟公司的货物运输及装卸需求,装卸服务为单边装卸作业。运输、装卸商品涵盖酒类、茶叶、地方特产等多种商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黑龙江省。
2.4计划合同履约期:二年
2.5项目地点: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黑龙江省,具体到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指定。
2.6质量标准:全部货物运达或装卸到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2.7招标范围:黑龙江龙烟连锁营销有限公司总仓及各直营门店商品运输及装卸服务。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熟悉运输装卸管理业务。
3.3车辆必备条件:①车况良好,须有车厢电子锁、车内监控录像设备、车辆GPS定位系统,雨布、捆烟绳等工具齐全,并配有驾驶员及装卸人员;②人身、货物、车辆保险手续齐全,行驶证、驾驶证(驾龄六年以上,不少于(含)10名驾驶员)、车辆人员保险等齐全,具有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货物运输保险单或类似协议。③黑龙江省内运输服务要求不低于4.2米车型,黑龙江省外运输车型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4人员配备要求:每台车要有符合法律规定资格的驾驶员及装卸人员(驾驶员要求具有六年以上的驾驶经验,驾驶技术、职业道德良好,在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装卸人员需要有多年工作经验,熟悉装卸流程。
3.5调运高峰期运输及装卸要求:投标人必须准备充足的自用或自有运输车辆(不少于(含)5辆),确保招标人调运高峰期运输不受影响,车辆在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安排人员为招标人提供货物装车、卸车、搬运服务。
3.6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8供应商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潜在投标人未在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及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内,如在名单内,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2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1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6日到2024年12月02日,请于上述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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