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鄂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由电力有限公司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煤电联营”模式合资开发建设,由合资公司负责本期工程建设与运营,注册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80%资金国内融资贷款。本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机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本项目2022年列入湖北省“十四五”电力建设规划,2023年1月17日获得湖北省发改委核准,计划2023年12月动工建设,2025年12月#1机组投产,2026年3月#2机组投产。
厂址位于湖北鄂州市葛店开发区东北面约2km黄家矶上游南岸,距武汉市区约30km,项目背靠码头、坐拥铁轨,交通发达,输煤得以保障,拥有“江湖海直通、水铁公联运”的优势。
本次招标范围含2×1000MW机组所需的六大管道支吊架,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详见技术规范书供货进度要求,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且须满足招标人2×1000MW清洁高效灵活燃煤机组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的节点要求。
2.4 交货地点:鄂州电厂四期2×1000MW扩建项目施工工地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资格要求2: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3个国内项目供货且成功运行满2年及以上业绩,项目类型为1000MW及以上等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四大(或六大)管道支吊架的全套供货业绩(不包括汽轮机厂和锅炉厂业绩),每个业绩的供货范围需包含主蒸汽管道、再热热段管道、再热冷段管道和给水管道全套支吊架(投标人给汽轮机厂和锅炉厂的配供业绩除外)。【每份有效业绩包括:①一份有效合同(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设备主要信息等不能有遮挡、缺少)、②对应的成功投运证明材料(须提供设备使用单位(或设备使用部门)盖章的投运证明或合格的性能验收证明材料或对应业绩竣工验收证明)】
3.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1月22日9:00:00到2024年12月3日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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