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班多发电分公司2025~2027年站区安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班多发电分公司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班多发电分公司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曲什安镇团结村,距兴海县60km,距离省会西宁市区330km。根据班多水电站站区内所有区域安全保卫及防盗窃、防恐怖袭击等工作需要,现对班多水电站站区范围内的安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旨在使站区内的安保工作得到充分保障,进而为站区的安全稳定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班多发电分公司2025~2027年站区安保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站区固定执勤点24小时的值班值守;
(2)负责站区安保监控室24小时实时监控值班值守,发生安保紧急事件时立即处理;
(3)门卫值班室负责对进入电站生活、办公区的外来人员、车辆进行审核登记,对出入生活、办公区拉运物资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并做好值班记录;
(4)每天按照电站规定的巡回路线,对站区生活、办公区域及周边区域进行巡逻,切实担负起安保服务责任;
(5)重大节假日或治安关键时期按分公司要求相应增加巡逻范围及时间点;
(6)负责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与人身安全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做好人身安全保障措施;
(7)负责安保人员办公室、值班室、宿舍的安全用电和防火管理工作,保安人员宿舍被褥统一整齐,接受分公司的相关安全检查;
(8)如遇火灾、盗窃、围堵、恐怖袭击等治安事件应立即向分公司主管人员报告,并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同时保护好现场;
(9)根据分公司不同区域、不同特点以及分公司的要求,负责制定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紧急事件处理、门卫值班、办公及生活区域巡逻等各项安全防范方案和措施;
(10)负责分公司交办的临时勤务及工作任务,按照承包商等同化管理要求开展班组建设工作;
(11)每年安排安保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包含并不限于肝功四项、胸部CT或X线片巡查),确保人员身体健康,体检结果需向委托人报备。如有不适宜这类服务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安保工作。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服务期限
1.2.3.1实施地点:班多发电分公司所辖生产(包括尾水责任区域)、生活区域、办公区域,进厂、上坝道路、对外公路、3000m³净化水厂外围、污水厂外围、大口井供水泵站外围。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每年度合同期限
(1)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年(即2025年1月1日起~2027年12月31日止)。但受托人须在每年度合同期限到期前60天,接受委托人对该年度的合同履约评估和考核,评估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估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不再与受托人续签合同,且约定的三年服务期限将自动终止。
(2)每年度合同期限:2025(2026、2027)年1月1日至2025(2026、2027)年12月31日。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服务企业。
1.4.2转让、分包
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所有内容不得转包和分包。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财务状况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5业绩
近五年内至少独立承担过3个及以上工业企业/大型商业企业/大型仓储企业的安保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且每个合同业绩中的安保人员不少于15人(须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1日。
热线服务: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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