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润晶200MW新能源项目已由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确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哈密曦景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密市伊州区骆驼圈子镇。
2.2项目规模:20万千瓦风电,2万千瓦、时长2小时储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单机容量为6.7MW的风力发电机组30台及其配套箱变,建设220kV升压站一座,建设场区道路、集电线路、外送线路等其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场、集电线路、升压站及外送线路、配套储能设施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含测风塔安装)、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240小时及其消缺、配合性能试验、配合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配合技术和售后服务、配合人员培训、成品保护、互联网接入等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1)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2)有效的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3)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业绩: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提供至少1项建设规模100MW及以上风力发电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复印件提供内容至少包括封皮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
3.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或(2)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3)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近3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需提供近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19时00分---2024年11月27日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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