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珠海港务基于料流追踪的流程智能控制系统研究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在堆取料机和装船机尾车皮带安装料流检测传感器和料流视觉检测高清摄像机,实现物料的准确定位。开发实时料流位置追踪和实时流量追踪方法,实现皮带机上任何区间流量计算,优化流程控制模式,实现流程智能化控制,进而降低流程启动、装船移舱控制、堆(取)料机换垛控制、皮带故障联锁控制、流程切换控制等方面的时间浪费,提高作业效率。
2.1.2.服务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临港东路1075号 珠海港务有限公司。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1)皮带机运行速度检测研究,皮带机物料重量、物料位置检测研究
研究料流检测和料流追踪系统,实现皮带机上任何区间吨数的计算,实时检测物料在皮带机上的位置,实现皮带料流追踪重要点位的料流信息检测及避免料流信息追踪误差。
(2)流程智能启停控制、切换、流程配置策略研究
研究流程智能化系统的系统控制模式;研究各类流程的智能选择、智能启动、智能停止、智能取消、智能在线切换、流程急停、故障联锁控制。
(3)人机交互配置画面系统研究
对中控现有的人机交互画面进行升级,实现各类流程画面的统一控制,根据使用需求灵活配置流程及设备参数。
2.4 项目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含)的散货码头自动化或智能化升级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散货码头自动化或智能化升级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