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凌电力2023年ERP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简介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简称“五凌电力”)成立于1995年,本部设在湖南省长沙市,是湖南省最大的清洁能源开发经营企业。五凌电力聚焦集团公司“2035一流战略”和公司“优化发展水电,积极发展新能源,引领发展新业态,做强电站服务业,2030年再翻番,建设一流清洁能源智慧企业”战略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走出去发展,力争到2030年装机规模达到2000万千瓦,装机规模和利润再翻番,为
集团公司建设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企业贡献五凌力量。
2.1.2项目建设背景及原因
五凌电力EBS-ERP系统(以下简称ERP系统)从2014年至2016年,经历三年建设,实现了全公司覆盖,并在2017年对系统功能进行了深化。公司通过ERP系统形成了一体化运作的管理平台,纵向对五凌电力及下属企业的业务管理充分支持,同时,充分支持五凌电力多组织、多层级以至多产业的管理;横向充分贯穿企业的财务、物资、项目、设备等管理职能,实现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集成和数据共享,保障企业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真正为决策服务。为保障ERP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以支撑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决策,同时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集中精力于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培养,现对五凌电力2023年ERP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工作进行公
开招标。
2.1.3项目建设目标
2.1.3.1保证ERP及与其它应用系统间数据接口的安全稳定运行正常运行。
2.1.3.2为五凌电力本部、以及下属各单位提供ERP应用支持和用户操作指导;
2.1.3.3根据五凌电力的组织架构、人员、岗位职责及管控要求变化,及时维护ERP主数据。
2.1.3.4解决ERP中存在或在应用中发现的系统程序问题或故障,并进行修复和完善。
2.1.3.5进行任务复杂度较小的系统功能完善、优化,详见“运维服务技术要求”。
2.1.3.6生产移动平台程序APP的版本和应用管理,保障用户的正常使用。
2.1.3.7根据自身运维经验,结合五凌电力的实际情况完善相应运维管理流程和制度;
2.1.3.8负责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运维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工作;
2.1.3.9为招标方提供必要其它的技术服务;
2.1.3.10根据系统上线应用单位需要提供现场应用指导和培训。
2.2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运维支持对象为ERP应用所覆盖的所有单位和用户,运维范围随着系统推广建设而扩充,以实际上线单位为准,当前ERP上线业务核算实体为169家。
2.3计划工期
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投标人应是专业从事信息系统项目咨询与项目运维的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
3.2.3投标人应具有5年内2个EBS-ERP系统运维项目经验和成功案例
3.2.4投标人应具有不少20人的ERP的运维服务团队,拟选派参与本项目运维服务的现场项目经理应具有同类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现场负责人)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应的资格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实施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19年~2021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
文件)。
3.4.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3.4.5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4.6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3.5项目经理
3.5.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应有3-8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历,近5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项目(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6主要技术人员: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应具备相应资格,并每人至少有1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经验。
3.7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设
计、建设质量。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 11月 22日至 11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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