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丰南区沙河堤防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唐山市丰南区行政审批局以 丰审批投审字【2023】1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唐山市丰南区沙河堤防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2.建设地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设计利用河道右岸堤防现状,对河道沿岸的配套基础设施进行维护、修建,主要内容包括:
(1)建筑物工程
维修、拆建泵站涵洞等共计17座,其中泵站拆建2座,修缮橡胶坝1座,拆建涵洞4座、拆建水闸5座、拆建泵站 引渠护砌3处、拆建漫水桥2座。
(2)河道沿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沙河河道自骚古庄村东南至西尖坨村村南与大碱线交汇处沿线护坡修建加固,完善沙河河道沿线配套基础设施。沙河右岸及带状连接口共12.12km范围内设置防汛抢险配套基础设施。
4.建设资金:该项目招标估算额17929.009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5.质量标准:
①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6.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 13 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提交设计成果。(其中提交勘察成果10日,施工图设计成果20日)。
7.招标范围:
①勘察设计: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后续技术服务等。
②工程施工:该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甲方完成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的能力;
(2)勘察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勘察负责
(6)设计负责
(7)施工负责
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施工单位人员)。
(8)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A 类、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投标企业注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10)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一年(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承诺函的形式提供,格式自拟);
(11)信用要求:①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③未被列入“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施工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勘察设计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如独立投标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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