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亚玛顿雷州盐场马留工区50MW盐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雷州亚玛顿雷州盐场马留工区50MW盐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改造工程已审批,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雷州市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215
2.2项目名称:雷州亚玛顿雷州盐场马留工区50MW盐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改造工程。
2.3项目概况
雷州亚玛顿雷州盐场马留工区 50MW 盐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场址位于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项目地块土地性质为盐场,周边有公路相连,交通较为便利。共安装常州亚玛顿/晶科265-285Wp 光伏组件 177,042 块,苏州长风CFS-16-10-1K-AF汇流箱503台,SG630MX逆变器64台,特变电工XBJ1-1250箱变32台。2024年9月光伏电站受到台风“摩羯”正面袭击,站内SVG、箱变、逆变器、汇流箱等设备大量损坏,光伏组件大面积丢失和损坏,需要尽快修复损坏设备和恢复受损光伏区,确保电站全容量并网发电。
2.4招标范围
雷州亚玛顿雷州盐场马留工区50MW盐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改造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承包人负责光伏电站建设工程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总体方案布置(总平面布置)、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编制及技术协议签订、初步设计(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并承担审查费用)、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以及其它相关服务(如设计接口、设计联络、现场服务、设计交底、工程检查及验收、相关评审、编制设计总结,以及配合发包人出具相关手续办理所需图纸)等。
(2)协助发包人完成安装场地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及基础资料收集,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等,施工过程涉及的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协助发包人开展保险公估确认和相关理赔资料手续办理。
(3)具体工程施工准备(包含必要的检修通道、爬梯、防护围栏、防排水、照明等工程及原有配电室、电缆沟等必要改造工程,原有场地必要的加固、除锈、防水等处理)、调试、验收全过程协调、临时用地、绿化恢复、场地修复、进场道路及各项验收。
(4)具体工程的全部修复和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场区、升压站、线路工程、通信设施修复和安装,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及与工程相关的协调等)、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项目工程保险,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安全设施验收、消防验收、电磁辐射、防雷接地、档案验收、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等(如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5)具体工程涉及的全部所需材料、设备、系统及相应备品备件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组件安装配件、汇流箱、支架、电缆等设备材料,及箱变、逆变器等设备修复所用备件材料)、安装、检验、试验(含特殊试验)及检查测试(包含但不限于光伏组件现场破裂检测、电压检测、高低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及故障检测等政府及电网要求的检测项目)、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质监验收、达设计值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6)负责具体工程中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卸货、场内运输(含二次倒运)、保管、管理剩余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移交工作。
(7)购买建设期内由乙方承担的保险等。
(8)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9)建设期间严格按照中核汇能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及细则实施。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广东省雷州市雷城镇雷湖新村,招标人指定点。
2.6计划工期:项目施工总工期20天。暂定2024年12月30日施工单位入场(开工时间待签订合同时进行调整,总工期不变),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具体进度要求见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专项附件4第八章“项目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具有: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担任过至少1个(含)以上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担任过至少1个(含)以上光伏电站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①/②两类资质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单位性质,满足其中一类要求即可。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个(含)以上光伏发电工程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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