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沂兴炭素新材料有限公司煅烧炉清炉排料业务外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山东沂兴炭素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山东沂兴炭素新材料有限公司煅烧炉清炉排料业务外包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项目已经建成投运,交通运输、水、电等基础条件较为完备。
2.4项目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壮岗镇。
2.5招标范围:
工作项目明细及工作量
序号 |
业务外包内容 |
单位 |
预算工作量 |
备注 |
1 |
石油焦上料 |
吨 |
580000 |
|
2 |
煅烧炉排料 |
吨 |
450000 |
|
3 |
收尘粉放料 |
包 |
5000 |
|
4 |
煅烧炉总道清理 |
条 |
12000 |
|
5 |
煅烧炉横竖道清理 |
条 |
15000 |
|
6 |
煅烧炉挥发份溢出口清理 |
条 |
32000 |
|
7 |
煅烧炉料罐膨料处理 |
罐 |
1000 |
注:上述工作量为预计服务期内的预估工作量,实际合同执行业务工作量根据发生的实际工作量结算。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企业(事业)法人资格,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上的“营业执照信息及股东出资信息”截图。(提供截图资料)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服务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以具体服务期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最终以评委会检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近三年(2021年至今)未发生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且连续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质量事件,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需设置至少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证或其它安全生产相关安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19日至 2024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