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杭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杭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仕阳镇150MW农(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地点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仕阳镇,拟利用约4764亩山地、园地建设一座“茶光互补”的山地光伏发电项目,计划安装容量150MW,设计寿命25年,新建一回220kV线路送至汇流站,通过汇流站接入电网,最终接入系统方式以接入系统方案设计及其审查意见为准。本项目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达到“茶光互补”的目的。该项目拟采用585W以上双面双玻单晶N型组件(具体以设计为准)开发建设,总装机容量为150MW,不含储能。最终根据现场情况,结合具体勘察设计确定具体的安装位置及方案,以建成运营的实际容量为准。
2.1.2招标范围:
(1)建设150MW光伏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设150MW光伏发电场,配套新建1座220kV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至汇流站,升压站至220kV汇流站220kV送出线路建设及双侧线路保护及光纤通讯(本项目不含配套储能,不含汇流站及汇流站至电网对侧送出工程,容配比为1:1)。
(2)施工图阶段光伏场区、升压站、送出线路、进场道路、场内道路详细勘察设计、光伏场区及升压站测量、光伏智能化管理,初步设计报告(供龙源电力评审及当地电网评审专题设计)编制及评审后修改、组织图纸会审交底、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各类勘测、设计相关技术服务、至少1名驻场设计代表。在项目全容量并网投运前因设计、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和验收规范变化引起的调整和变更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
(3)本项目包含施工图所有内容,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设备临时堆场&保管&二次倒运、五通一平、桩基及施工、电气安装(含光伏发电场、220kV升压站、至220kV汇流站送出线路(含接入和并网的所有相关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等)、保护整定计算、整场等值建模和低穿能力仿真测试、智能光伏电站生产管理系统、智慧工地管理系统等)、土建工程施工(含施工辅企及临时设施)、总包管理、检验、试验、各项验收专家费、系统调试、涉网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电力质监验收、试运行(60日)、整体验收、专项验收、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农业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前所有设备、材料、设施、成品的保管、安装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在项目移交前发生的损坏、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承担。发包人采购材料接卸、储存、保管、安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如有),并承担相关费用。
(4)项目包括升压站&光伏场区&升压站至汇流站220kV送出线路:永久及临时征占地手续办理;负责项目临时征占用土地及政策处理、树木砍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赔偿、复垦工作并承担费用;护坡工程、集水沟、道路边沟、相关设施、茶树的清理及恢复以及与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设备及材料运输到现场涉及道路拓宽、桥梁加固、设备材料堆放场地等涉及租赁和政策处理协调等一切费用;负责设备堆场的租地工作,并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堆场建设、定期维护和退场复垦工作。施工期的临时施工用水、用电、智慧化工地管理系统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升压站的备用电源供电工程、升压站区域供水工程等,升压站及场内集电线路光伏场区任何通信、管道、电缆等任何地下、地上影响施工的迁改工作以及政策处理工作均由承包方承担。
(5)施工完工后,承包方需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所有垃圾清理外运至政府规定的区域,将光伏场地恢复原状且达到复垦要求,光伏组件的安装高度最低处不低于2.2米,同时光伏场区建设要符合“茶光互补”的要求,茶园中的茶树个体冬至日接受到的累计直射光照时间不短于2小时,并符合GB 50797的要求,包含其他协调费用或第三方论证,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6)现场施工时必须达到 光伏安全生产标准化级一级标准,施工按照和龙源公司《标准化施工手册要求》实施,包含安全标识标牌和设备铭牌等,项目部设置要满足安全标准化要求执行,满足现场需要;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发包人、监理项目部,并承担相关费用。
(7)承包方所派到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适应山区气候的工作,由承包方负责对其员工进行入场前的体检、定期体检和健康保障,并为此承担全部责任;项目部办公用房(暂定5间)、监理用房(暂定3间)以及项目相关开工仪式、庆典、宣传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8)工程开工前进温州泰顺备案、施工许可以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应急等方案的实施,并达到政府相关部门验收标准及完成验收;执行环保“三同时”、职业健康卫生“三同时”、水土保持三同时实施;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安全标准化施工;施工备案、应急方案备案、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并不限于并网前质量监督、并网前技术监督、保护定值计算、整场等值建模和低穿能力仿真测试,启动验收、并网验收、达标投产、并网安全性评价、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安全专篇)、升压站电磁辐射验收、220kV线路电磁辐射、消防验收、防雷接地验收、档案验收、竣工验收、安全性评价以及国家、相关行业、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包含现场一致性核查、快频调试、逆变器建模、电能质量预评估、等保测评、全场建模等),升压站视频监控、光伏区视频监控、公网接入10kV施工电源(后期转为升压站备用电源)线路建设及手续办理、接入龙源电力生产调度指挥中心、龙源浙江公司调控中心及国网浙江省调控中心的所有服务;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220KV升压站到汇流站的220kV送出线路建设,包括勘测定界、征占用地及临时征地手续由投标人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合规手续费用如需由发包人支付的,据实从EPC合同中扣除。
2.1.3计划工期:总工期18个月。
2.1.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龙源电力相关要求标准,按照建设精品工程为目标,工程质量验收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0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