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邯郸东郊2025-2027年度(三年)消防维保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装机为3×350MW+1×154MW燃煤供热机组,厂址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东部的肥乡县境内,厂址北距309国道约0.7km,西距邯郸市约15.4km,东距肥乡县城约15km,从厂址经由309国道可直接与G4(京港澳)高速公路、G22(青兰)高速公路以及107国道相通,交通条件便利。
2.1.2 招标范围:全厂所有区域(包括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及全厂相关配套建筑物内的所有特殊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及其他消防设施的日常运维、缺陷消除、事故抢修、文明生产、定期检查、定期试验等,以及为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劳务、工器具、消耗材料、试验、记录、图纸完善、消防规程和制度的修订完善、定期功能检测、到期报废消防设备更换、探测器清洗标定并出具测试报告、无渗漏治理、预知性检修、抢修、设备系统定期及备用检修、保护装置定期检查和校验、配合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消防定期测试、落实特殊消防防寒防冻措施、全厂消火栓箱的检查和维修、特殊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及其防水防尘卡套提供和更换(含消火栓、灭火器箱检查卡套提供)、正压呼吸器的充压及维护、自动消防手动操作按钮等装置处采取防止误操作或被损坏的防护措施的实施及供货、按照上级检查或自查结果进行问题整改合格等,并负责进行年度消防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投标人负责采购、更换单价500元以内涉及特殊消防设施的的自然老化、损坏的设备、配件、材料,所发生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维修保养过程中,更换的设备配件必须是合格产品,更换前须经招标人确认。在承包合同期间,招标人上述区域新增自动消防设施自投入运行后自动划转投标人工作范围,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2.1.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6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 服务地点: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辛安镇 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电厂或其他工矿企业的特殊消防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喷淋系统或气体灭火系统的维护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