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烯烃分离、芳烃分离、聚乙烯和聚丙烯、罐区等装置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和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 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依托配套煤矿及选煤厂,通过煤炭分级分质利用,建设煤油化新材料新能源一体化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煤制油、煤制甲醇和石脑油、甲醇延链加工等工艺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项目主要生产煤基油品、芳烃、聚烯烃、聚碳酸酯和生物可降解材料等高性能油化产品,助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现代煤化工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本次招标的烯烃分离装置和芳烃分离装置是 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中的主要工艺生产装置。规模如下:
烯烃分离装置:
烯烃分离装置包含MTO烯烃分离和油醇烯烃分离,其中MTO烯烃分离部分规模为70万吨/年,油醇烯烃分离部分规模为13万吨/年。
芳烃分离装置:
建设规模为33万吨/年。
操作弹性范围:
烯烃分离装置:60~110%
芳烃分离装置:60~110%
本项目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北区)。
招标范围:投标人依照《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 2002-2016)和《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3-2016)和《石油化工工厂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4-2016)和其附录的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前提下完成烯烃分离装置和芳烃分离装置所覆盖范围内的总体设计、基础工程设计、技术服务和桩基详细设计(含竣工图)工作,并负责石脑油甲醇耦合裂解装置装置及MTO装置、烯烃分离装置和芳烃分离装置技术拿总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内容。
标段(包)划分:一标段。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装置性能考核通过后六个月为止。进度要求:在招标人提供工艺包后 2个月内完成基础工程设计,具体的项目进度计划详见发包人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烯烃分离装置:投标人至少具有已投运的60万吨/年及以上MTO配套烯烃分离装置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的业绩合同1份。
(2)芳烃分离装置:投标人至少具有已投运的50万吨/年及以上对二甲苯装置或吸附分离装置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的业绩合同1份。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业绩要求参数如合同内未明确可在用户证明里载明或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经合同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60万吨/年及以上MTO配套烯烃分离装置或50万吨/年及以上对二甲苯装置或吸附分离装置的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