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集团公司新丰镇车站 2024年站区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XFZCZ-2024-00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新丰镇车站2024年站区垃圾清运业务外包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丰镇车站2024年站区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最高限价(含税/元) | 服务周期 | 到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保证金(元) |
包件1 | 新丰镇车站2024年站区垃圾清运业务外包 | 垃圾清运业务外包 | 项 | 1 | 新丰镇车站 | 18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新丰镇车站 | 详见招标文件 | 0 |
招标内容:
1.每天需将新丰镇车站站区内垃圾台、所有行道垃圾箱以及生产办公生活场所设置的室外垃圾桶;上行驼峰、下行驼峰、二场货检、二场列尾、上行编尾、站部院内、环站中路设置的室外垃圾桶和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清理干净及调度车间小食堂厨余垃圾的清运。运输垃圾时要采取防止掉落和抛撒措施,如发生掉落和抛撒,清运人员必须立即清扫干净。
2.垃圾台周边散落的垃圾须清理干净。
3.垃圾台处摆放的垃圾周转桶(箱)要摆放整齐,垃圾池内垃圾分拣后当天需装入周转桶。
4.中标方每日10点前须将前日产生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
5.中标方必须将垃圾运送到国家卫生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若乱倾乱倒被地方执法部门检查发现,所产生的后果及处罚由中标方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报名并获取本招标文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开具与此项目业务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垃圾清运业务,须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原件)。
(4)投标人具有垃圾清运处理的成功经验,能够提供2020-2023年以来相关业绩至少1份(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合同相对应服务单位出具的服务质量良好证明。
(5)为满足服务要求,招标人组织集中勘察。时间:11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要按时参加实地勘察并取得回执,未取得回执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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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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