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第四中学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礼县第四中学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监理 已由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礼建发【2024】257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2024年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等多渠道筹措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建设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场址位于礼县第四中学校园内,建设用地为科教用地。本次建设项目计划在场地内新建5层框架结构综合实验楼一栋、建筑面积:6692.75平方米。 。
2.3 施工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
2.4 监理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
2.5 计划工期: 同施工工期 。
2.6 质量要求:合格 。
2.7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2345万元。
2.8 工程类别及等级等:二类工程 。
3.招标范围和监理服务期
3.1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规模 。
3.2 本项目监理范围: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
3.3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 。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5 近一年内 ,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将查询结果扫描件加盖公司电子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中。如近一年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将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公司电子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中。
4.6 本项目投标活动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 持有效身份证明亲自办理,并全程参与、负责。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6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30分;
5.2招标文件
备注:1、报名表中填写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填写的人员一致。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管理人员证件原件或原件扫描件 以备核查,其中人员证件必须与报名表及投标文件中填写的人员一致。
2、请各投标人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内容,并随时关注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5.3获取招标文件时所携带资料:投标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 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资质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证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2024年12月6日15时00分
6.2递交
6.3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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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s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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