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智慧安消平台二期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虹智慧安消平台二期项目【重新招标】,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天虹智慧安消平台二期项目【重新招标】
2.2、项目编号:0730-2411SZ0212/01
2.3、招标范围:天虹智慧安消平台二期项目,主要包括天虹公司旗下121个项目的监控视频系统联网升级和智能化改造,要求与一期已建设的安消平台做数据对接,实现安消联动系统集团化管理。其中软硬件包括:视频联网路数、本地平台、轻量化平台、消防用传装置、消防水池装置、消防水泵监测装置、消防水压监测装置、危险气体监测装置、厨房动火监控套装、边缘计算一体机(高)、边缘计算一体机(低),具体采购设备、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本次项目签订框架协议,协议期限为1年,招标人不承诺具体委托业务数量,中标单位不得因项目体量小等原因而拒绝招标人委派的任务。
2.4、交货
2.5、交货期:下单后15个自然天内。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各项标准的规定,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为所投软件、硬件的制造商或提供所投软件、设备的制造商开具的授权函(提供制造商证明文件或制造商开具的授权文件);
3.3、本次招标项目采购的设备涉及安装工程,若投标人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则由投标人负责聘请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实施安装工程内容。聘请第三方施工单位需经过招标人审核确认,方可进行施工。(投标人中标后须按该项要求执行)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不存在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