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黑山露天煤矿1600万吨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编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黑山矿田位于托克逊县西北约 90km,北距乌鲁木齐市约 65km。 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黑山露天煤矿位于黑山矿区的西侧。黑山矿区内有戈壁土路与 103 省道相接,向南25km(SE15°)可至艾维尔沟煤矿,交通条件较为方便。黑山露天煤矿2024年4月完成1600万t/年产能核增,根据矿山发展需要,现需编制1600万吨/年的初步设计。设计的开采工艺、设备选型、建设方案、技术措施要结合当前矿山的生产实际与未来的发展需要,实现露天矿的可持续发展。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研究内容:黑山露天煤矿1600万t/年初步设计:包含露天矿采区划分、开采工艺、地面生产系统、给水排水、供电、机电设备维修、总平面布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及人力资源配置等。黑山露天煤矿1600万t/年安全设施设计:包含露天矿采剥、运输及排土工程、边坡稳定工程、防治水、防灭火、电气、爆破材料设施及其他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设施设计。投标人须完成初步设计修编的的全部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完成集团公司及政府部门的评审备案。
2.1.3服务地点: 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1.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注:4个月内须完成全部内容编制、提交报告,并完成项目验收及批复)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煤炭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年产1000万吨及以上的露天煤矿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合同业绩各1份(若1份合同中同时包含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内容,即满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年产能和服务范围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注:若合同中未体现年产能,须在用户证明材料中证明年产能;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年产1000万吨以上的露天煤矿初步设计或安全设施设计服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或产能,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或产能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9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