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生产安装分公司特殊环境下车辆安全管理创新实践的应用研究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1项目概况:通过研究搭建车辆智慧管理平台,实现对 宁煤公司羊场湾煤矿、红柳煤矿、石槽村煤矿20辆特种车辆(10台煤科院、连云港天明、莱州亚通支架车,10台连云港天明、莱州亚通、工创万德铲板车)的智能化管控。
2.1.2项目地点:宁夏煤业生产安装分公司。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1)在宁煤公司生产安装分公司建立AI智能车辆故障诊断系统,系统包含数据采集与传输、基于AI车辆诊断与故障分析、智能化调度、监控管理和车辆智慧管理平台的搭建。
(2)搭建车辆智慧管理平台。包括车辆调度、经营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等功能,预留党建管理、教育培训接口。实现车辆的信息化管理和监控,提高管理效率。
(3)实现特种车辆的360°全景监视,配合AI视频分析技术对周围人员、物体进行动态分析,及时预判和纠正车辆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4)实现智能化调度、监控和管理,减少车辆空驶、拥堵和延误等问题,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5)实现车辆与各煤矿4G和5G专网、WIFI网络互联互通,预留不少于500个通讯接口,打通各矿井车辆数据与车辆管理系统的通信。
(6)读取车辆声音、振动、温度、压力、转速、里程、功率等数据,为车辆运行、检修和维护提供可靠依据。
(7)负责完成科研项目研究报告、工作报告等项目验收材料的编写。
(8)申报发明专利1项(以取得专利证书或专利受理通知书为准),软件著作权1项,发表学术论文1篇。
2.4 项目总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车辆运行监控设备研发或销售合同业绩1份,或已完成的企业管理软件研发或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若投标人有相关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并附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团队(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