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澜沧江新能源公司大栗坪一期、瓦厂2个光伏发电项目环水保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①大栗坪一期:大栗坪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省大理州鹤庆县黄坪镇大栗坪附近,本工程额定容量100MW,安装容量122.716MW,共布置32个光伏方阵,项目于2022年12月投产。
② 瓦厂:瓦厂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省大理州漾濞县瓦厂乡蛇马村,本工程额定容量26MW,安装容量31.985MW,共布置10个光伏方阵,项目于2023年7月全容量投产。
2.2 施工地点: 云南省大理州 。
2.3 采购内容: 投标人负责对大栗坪一期、瓦厂2个光伏发电项目开展环水保提升工程施工,包含排水系统完善、侵蚀沟修复、边坡治理、植被恢复、挡土墙工程、混凝土道路破除恢复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确保新能源场站安全稳定运行。
2.4 工 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日,完工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书为准 。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单位 |
招标项目名称 |
1 |
澜沧江(鹤庆)新能源有限公司 |
澜沧江新能源公司大栗坪一期光伏发电项目环水保提升工程施工 |
2 |
澜沧江(漾濞)新能源有限公司 |
澜沧江新能源公司瓦厂光伏发电项目环水保提升工程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条件之一,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证,并提供相关证照影印件。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以下业绩之一,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1)包含截排水施工或边坡支护施工或水土保持施工的建筑工程业绩。
(2)截排水施工或边坡支护施工或水土保持施工工程业绩。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每个项目需配备1名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证书扫描件、业绩经验证明材料(如合同关键信息页面扫描件或业主出具的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扫描件)及在职证明材料。
(1)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以下业绩之一:
①包含截排水施工或边坡支护施工或水土保持施工的建筑工程业绩;
②截排水施工或边坡支护施工或水土保持施工工程业绩。
(4)须为投标单位在职正式员工。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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