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天津公司大港电厂新建1万吨日海水淡化扩能保供项目海水淡化和除盐水系统成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大港电厂新建一套1万吨/日低温多效蒸馏(MED)海水淡化装置及三套160吨/小时除盐水装置系统。
2.1.2招标范围:包括天津公司大港电厂新建1万吨/日海水淡化扩能保供项目海水淡化和除盐水系统成套设备(不含暖通、消防、给排水、通讯、一次接地网)的设计、供货、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技术配合和提供系统工程设计优化工作等,包含配合本工程约定区域内(含桩基)基础及建筑设计配合工作。工艺系统包括低温多效海水淡化处理系统、除盐水(阳床、阴床、混床)处理系统(含树脂)、加药系统、再生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储罐、水泵、管道、保温、阀门、平台、油漆、设备本体照明、起吊设施、控制系统(DCS)、仪器仪表、电气设备、电缆与桥架及附件等。
2.1.3供货周期:设备供货时间暂定为合同生效后10个月内全部到货,且投标人应保证自合同签订日起,各批次设备到货进度满足天津公司大港电厂新建1万吨/日海水淡化扩能保供项目施工进度及投产工期的要求(项目计划2024年11月开工,2025年12月投产)。
2.1.4质量要求:见招标技术文件。
2.1.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项目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额定处理量≥10000m³/d的热法海水淡化(MED)系统成套供货合同业绩1份(单份合同至少同时包含蒸发器、换热器、水泵、管道和电控系统),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