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劳资综合管理平台(升级)开发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MZD2024-5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劳资综合管理平台(升级)开发服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O1包:北京局集团公司劳资综合管理平台(升级)开发服务,包件项数为:7个;
交货期为:中标后1个月以内;交货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A01包:北京局集团公司劳资综合管理平台(升级)开发服务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营范围应包含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产品技术服务。
(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设备及系统原厂商产品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授权单位公章。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无。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 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1.5其他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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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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