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
徐州沛县无人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徐州沛县无人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徐州沛县无人车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JSTCC2401810359
3、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徐州沛县无人车采购项目。
4、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7辆无人快递车,用于徐州市 沛县城区揽投部的直投甩点和大客户揽收以及县城周边乡镇的邮路运输。本次项目按照车型分为两个分包,其中分包1为3辆载货空间8立方米无人快递车,设置最高限价为16万元/辆;分包2为4辆载货空间5立方米无人快递车,设置最高限价为12万元/辆。两个分包的车辆最高限价均包含三年自动驾驶服务费,并设置两个分包的自动驾驶服务费最高限价为2.5万/每年/台。供应商可同时中标和备选两个分包。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符合下列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
8.投标人应为拟投标车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针对本项目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厂商的授权(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制造厂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
9.供应商需获得沛县地区的无人车上路测试牌照,或承诺中标后,取得沛县地区无人车上路测试牌照或正式牌照。承诺无人车运行数据向邮政公司免费开放,并提供相应的数据接口实现与邮政车辆管理平台对接。承诺遵守道路安全交通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发布的无人车管理规范相关要求。
10.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乙级及以上导航电子地图测绘资质,如资质非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所属,须提供资质所属单位与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合作或授权证明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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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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