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八钢乌鲁木齐经开区产业园区低碳转型光伏项目(EMC)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 。
2.2项目规模:179651万元(不含税) 。
2.3服务周期:建设期345天,分享期不超25年。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投标方节能分享的EMC模式,主要内容如下: 1)登龙岭区域17块地块光伏场站、35kV汇集线路、220kV升压站、储能站建设; 2)配套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和1座50MW/100MWh储能站; 3)本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手续办理; 4)完成并网前、后调试及相关涉网试验、机电及电磁暂态建模; 5)运营期内的固废、危废处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 6)承包人与国家电网办理接入手续; 7)负责本项目相关的土地租赁,分享期内的全项运行维护。 具体详见技术协议。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2022年或2023年资产总额10亿元及以上(提供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2024年7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和职称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6)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其他说明:(1)投资方需要分包实施的,分包方应具备与承揽内容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设计和施工需具备相应的业绩);(2)允许投标人自行成立项目公司或子公司(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参股、备案证主体不变更),项目公司或子公司发生违约或给发包人造成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或商誉损失等投标人仍然承担连带责任。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7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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