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探头式在线成像粒形粒度仪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探头式在线成像粒形粒度仪采购
2.1项目名称: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探头式在线成像粒形粒度仪采购
2.2项目类型: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探头式在线成像粒形粒度仪一套,设备配置主要包括:探头式在线成像粒形粒度仪主机,在线成像粒形粒度仪探头,软件系统和电脑工作站。投标人应负责标的物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交钥匙工程),投标方对设备完整性负责。(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登街1675号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探头式在线成像粒形粒度仪一套,设备配置主要包括:探头式在线成像粒形粒度仪主机,在线成像粒形粒度仪探头,软件系统和计算机工作站,投标人应负责标的物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交钥匙工程),投标方对设备完整性负责。(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探头式在线成像粒形粒度仪采购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为设备、软件制造商或持有设备、软件制造商代理销售授权资质,以设备、软件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书为准。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或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自身取得的业绩,提供含最终用户信息的技术协议或合同的盖章及配置的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 2024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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