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A-XAGTJCSSD-2024-01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 西安高铁基础设施段供电远动主站系统和综合自动化系统北斗应用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供电远动主站系统和综合自动化系统北斗应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服务周期 | 到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保证金(元) |
包件1 | 供电远动主站系统和综合自动化系统北斗应用 | 供电远动主站系统和综合自动化系统北斗应用 | 套 | 15 | 西安高铁基础设施段 |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 西安高铁基础设施段郑西线管内15座变电所亭 | 详见招标文件 | 1060 |
备注:
(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件为单位。
(2)招标范围包括: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 西安高铁基础设施段供电远动主站系统和综合自动化系统北斗应用。具体报价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本项目以投标人的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兄良好,并提供相关资料。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期内无中国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
(4)须具有标准为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正线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的应用数里不少于2个牵引变电所,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1年(含)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5)具有电气化铁路牵引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装置(250km/h及以上)CRCC认证并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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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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