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水源贯通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丰南区水源贯通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己由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唐审投资审字[2024]7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和丰南区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法人单位为唐山市丰南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唐山市丰南区水源贯通综合整治项目监理
建设地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在曹妃甸三用干渠与张唐铁路交叉处西北新建大新庄引水泵站1座,配套水泵及智能变频柜,配套分水站硬件控制柜20台套;铺设引水干支管道11.85km(包括主管道5.7km、支管道6.15km),铺设田间管道约220.65km;娘子军河清淤整治9.6km;拆除重建黄米廒泵站等。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保修结束之日止。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监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同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以评标时查询为准)
3.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与招标人协商确定,对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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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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