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雁宝能源第三煤矿西三采区水文地质调查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西三采区于1987年开展过水文地质勘探工作,1980-1997年间由于煤层露头附近小窑开采,水文地质条件已发生变化,现有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西三采区安全开采需要。不符合《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八条:"当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尚未查清时,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的规定。为满足《煤矿防治水细则》要求,计划在西三采区地表施工21个水文地质调查孔,工程量3950m。查清西三采区含水层、隔水层分布情况及各含水层富水性,风化裂隙带赋存情况及采区内主要断层导水性,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采用水文地质钻探、钻孔简易水文观测、地球物理测井、抽水试验、水样采集与测试、岩煤样测试等工作手段,查清西三采区含水层、隔水层分布情况及各含水层富水性,风化裂隙带赋存情况及采区内主要断层导水性,编制《第三煤矿西三采区水文地质调查报告》。
项目地点: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
服务期限为:开工日起10个月完成(指从项目实际开工日起至项目完工通过甲方验收之日止的期间,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订的开工报告日期时间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煤矿地质勘探或者水文地质勘查的合同业绩2份,单项合同业绩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文类或地质勘查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业绩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煤矿地质勘探或水文地质勘查项目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2023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05 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