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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司)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2025 至 2026 年液氨长协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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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司)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2025 至 2026 年液氨长协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2025 至 2026 年液氨长协采购招标人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2025 至 2026 年液氨长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4-SXKC11-WZ001

2.2    建设地点: 陕西.西安

2.3    建设规模: 8700MW

2.4    建设工期:/

2.5    材料名称: 液氨

2.6  数   量: 25000 吨(暂估量)

2.7 技术规格: 液氨为脱硝系统用的还原剂,用于脱除锅炉燃烧产物烟气中的氮氧化物,其品质需符合国家标准 GB/T536-2017《液体无水氨》技术指标中一等品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2.8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液氨,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所属 7 家发电企业有液氨需求,执行周期 2 年,预估采购量 25000 吨。

2.9 交货地点:  

 

电厂名称

交货地址

 

宝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宝鸡市凤翔县长青镇石头坡村电厂指定地点

 

宝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宝鸡市凤翔县长青镇石头坡村二电厂指定地点


 

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孙镇电厂指定地点

 

蒲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孙镇电厂指定地点

 

陕西发电有限公司西安热电厂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余下镇 40号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西安热电厂指定地点

 

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渭河热电厂

咸阳市渭城区正阳镇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渭河热电厂指定地点

 

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10   交 货 期: 合同生效后两年,按最终用户订单要求。  

2.11   其 他: 本次招标推荐四名中标侯选人,与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按照各自的中标单价签订合同,第一中标候选人按实际采购总量的 50%供货,第二中标候选人按实际采购总量的 30%供货,第三中标候选人按实际采购总量的 20%供货,偏差在 5%以内。第四中标候选人作为备选,如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或第三中标候选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约,则第四中标候选人进行替

补,签订供应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具备保证满足本次招标数量的生产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涵盖本标段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生产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文件或合作协议,所代理的生产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本次招标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如投标人自运输的,应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 2 类或 2 类 3 项或液氨);如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被委托运输单位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 2 类或 2 类 3 项或液氨)和委托运输协议文件。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 5 年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液氨累计总量大于等于 12500 吨的供货业绩,提供反映供货量等有效信息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

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内容页以及供货证明(供货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供货的材 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集团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集团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8 日 17 时 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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