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 秘鲁5#采区生产辅助设备项目
履带式推土机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 秘鲁5#采区生产辅助设备项目履带式推土机设备采购,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履带式推土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招标编号:SGKJ-KYZB2024001028
2.1.2 项目名称: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 秘鲁5#采区生产辅助设备项目履带式推土机设备。
2.1.3 项目概况:矿区海拔标高在 800m 左右,地势平缓,地形起伏不大。地表约 80%被 0.5~3.0m 的滨海砂砾石和风成砂土所覆盖,是典型的滨海荒漠地貌。气候温和,夏季温度 15℃~30℃,冬季温度 10℃~25℃,年平均温度19.5℃,年降水量平均 6.7mm 左右,属热带干旱气候。矿区地处东南信风带,常年刮东南风,最大风速约 74km/h。此次招标设备为履带式推土机。
2.1.4 交货期:2025年1月31日前4台履带式推土机运到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 指定港口。
2.1.5 交货地
2.2 招标范围
发动机总功率≥450KW的履带式推土机4台,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和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包括其母公司及母公司的下属公司),与制造商为同一集团下的贸易公司(或进出口销售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视为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业绩要求:为充分体现投标设备属于成熟在用产品,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0月01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签订的,数量不少于15台投标设备的业绩(与投标设备同品牌同型号的所有业绩全部有效),提供投标设备买卖合同或技术协议,及对应的发票或出口报关单扫描件(发票和报关单信息不允许掩盖)。发票需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如果所提供的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显示不一致,视为无效发票。投标人在用业绩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被举报,一经查实取消参标、中标资格。
特别提醒:招标人有权结合投标文件对中标人提供的业绩进行现场核实和实地确认,对提供虚假业绩和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追究其违规责任,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报名和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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