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元宝湾煤业、水泉煤业井下物探长协服务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合同期内元宝湾煤业、水泉煤业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超前物探,以及井下其他作业地点需要施工的物探工程。本次项目元宝湾煤业预计掘进工作面物探142次,回采工作面20.4百米;水泉煤业预计掘进工作面物探113次,回采工作面19.2百米;此工程量为两年预估量,以实际施工完成后经过矿方组织验收合格的工作量为准,请投标人合理评估风险参与报价。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服务地点:山阴县元宝湾煤业、水泉煤业
2.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承包方式,服务期内工程承包价格固定不变。
2.6 报价方式:掘进工作面:瞬变电磁法+直流电法按照施工设计要求进行报价:***元/次(含税,税率6%);回采工作面:瞬变电磁法+无线电波坑道透视法按照施工设计要求进行报价:***元/百米(含税,税率6%)
2.7 报价要求:报价包括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用品费、培训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施工所需的人工费、设备、材料费等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费用。
2.8 项目支付及结算方式:
2.8.1本工程按月度工程量支付费用。现场施工结束后,甲方对工程组织验收,经核实无误,编制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月度工程量结算签证单后,甲方支付乙方月度工程量费用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确认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一次性全额支付。
2.8.2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开据甲方财务部门认可的专用增值税税务发票,并按照甲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履行付款审批程序。甲乙双方均认可前述内容为乙方的重大义务,如乙方未能完全履行该义务,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
2.8.3如因国家税率变化,按照变化后的税率进行价格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少于1例井下物探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3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主持过至少1例井下物探工作业绩(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或业主单位开具的证明等材料,并且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08日 16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08日 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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