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大海则煤矿新增矿井水处理项目化工场地一期扩容工程,位于榆横煤化学工业区。榆横煤化学工业区位于横山县的白界乡和榆阳区芹河乡境内。园区东北距榆林市约25km,西南至横山县约40km。
榆横煤化学工业区南邻无定河,东邻包西铁路(至工业区约18km),包茂高速公路榆靖段从榆横煤化学工业区的北部和西部经过,最近处距离约5km,南依榆(林)靖(边)省道(S304),其西界距长庆路约200m,东接210国道(西安—包头,至工业区约18km)。
场地所在区地处毛乌素沙漠东南缘与陕北黄土高原过渡地段,场地地貌单元属风积沙丘,沙丘链走向65°左右,勘探过程中场地未整平,场地整体呈东南地势低,西北地势较高(参见勘探点平面布置图中地形)。场地地面标高在1116.70~1156.91之间,最大相对高差约40.21m。
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2.4 交货地点:大海则煤矿新增矿井水处理项目化工场地部分工业场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所投产品如为国产品牌,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所投产品如为国外品牌,代理商须具有投标产品的有效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3.3 供应商应具有2021年以来,至少1份类似采购范围的销售业绩(与采购要求类似业绩,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能体现双方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及供货范围,原件备查);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0月22日9:00:00到2024年10月29日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