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菏泽公司菏泽职教园5.47MWp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位于菏泽市牡丹区,利用职业教育园区屋顶18处、车棚16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使用面积约5.4万平方米。项目拟采用585Wp单晶单面组件,组件总数量为9364块(具体组件型号和数量以施工设计图为准,下文中关于组件的型号和数量均以此为准),拟装机总容量为 5.47794MWp。该项目采用分区发电,集中逆变、集中并网的方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低压侧接入公共电网(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建设。
项目规划建设容量5.47794 MWP,承包人须确保在2025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
2.1.2 招标范围:
1.前期工作:
该项目为EPC 总承包,完成项目前期、可研阶段、施工、验收等各阶段工作,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校舍屋顶和车棚实地精确数据测量;负责房屋产权人与招标人签订屋顶租赁合同;消纳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表、法律服务、技术经济评价、等专题报告、前期各类支持性文件办理;负责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关于项目备案、开工及建设阶段所需各类支持性文件;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投资决策、开工决策程序;并承担上述工作发生的所有费用。
2.设计和技术
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接入系统设计、技术规范书编制、竣工图编制等。
3.设备和材料供应/采购
项目及接入工程等全部设备和材料供应、催交、监造、运输、接收、设备验收、保管、二次搬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移交和管理(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仪器等按照设备合同总价的1%配备)。
4.施工
项目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建设安防监控、土建工程施工(含临建设施、障碍物、屋顶附着物清理及恢复、房屋加固、防水施工)、气象站、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行及整套启动、360小时试运行、运行安防监控、达设计值投产、移交生产、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项目施工管理须满足招标人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全程视频监控)。根据招标人要求对职教园区现场施工状况进行补漏、屋顶修复、防腐防水等。
5.电网接入
取得电网消纳意见、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及批复、取得平价上网函,完成电网并网申请;负责招标人与电网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完成项目并网接入。
6.竣工验收
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并网验收、安全验收、档案验收、等其他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7数据传输
建设无人值守远程光伏监控系统(中心)或者云平台光伏监控系统(中心)将光伏监控系统所有信息利用专线上传至菏泽公司SIS系统,再由公司SIS系统上传至山东公司生产监控系统及集团公司基石系统数据湖、一区域一集控系统数据湖。
8.档案管理
工程档案建立、工程档案整理和移交存档。
9.关系协调
负责政府、电网、消防、安全、环保、规划等主管部门及民事关系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
10.工程保险购买。
11.质保期内的服务。
12.其他
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合同结算、配合招标人上级单位结算审计、配合完成工程决算、完成工程总结和项目后评价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2.2其他
2.2.1项目建设地点:菏泽市牡丹区,
2.2.2计划工期:总工期90天。根据项目进度开展工作,计划2025年1月 30 日前开工,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及监理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
2.2.3投标人需提交承诺函:
1、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开展政府、电网、消防、安全、环保、规划等主管部门及民事关系协调工作,承担相关费用并达到项目前期入场施工条件。
2、 EPC 总承包合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负责房屋产权人与招标人签订屋顶租赁合同;EPC 总承包合同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函;EPC 总承包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现场勘察出具现场调查函(加盖校方公章),对校舍屋顶和车棚实地精确数据测量;EPC 总承包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消纳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表、技术经济评价、项目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等专题报告等,通过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决策批复。如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 山东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决策批复,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如无法达到招标人上述要求,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全额返还招标人已支付的预付款,同时招标人有权从投标人履约保函中直接扣除前述款项,有权解除中标资格及双方合同关系且招标人无需向投标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投标人必须按招标要求的格式和内容上传承诺函,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将承诺函放在投标文件-8.其他资料中。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户用业绩除外)。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5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MWp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5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25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