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城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盛世六塘小区一期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项目已经宿豫数据备【2024】20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盛世六塘小区一期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迁市宿豫区
1.2 工程规模:盛世六塘小区一期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投资额约346万元。
1.3 工 期: 60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质保:2年
1.6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验收前需完成供电公司验收并完成送电后,且取得各参建方主体签字盖章确认的验收单视为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资料和工程移交手续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和备案后付至审定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如该项目被相关部门通知复审,最终结算价以复审价为准,质保期结束与复审完成两个条件同时成就方符合付款条件),余款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工程结算审计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需确保上报结算材料的准确性,如在结算过程中产生核减额,该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7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盛世六塘小区一期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各投标人需自行复核,后期结算审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将不予调增,减少时予以扣除。)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企业的资质类别、 等级: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6.4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缴纳证明应能够明确显示人员姓名、公司名称及缴纳时间)。
4.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8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 09:00至2024年10月31日 17:30下载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