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大连电厂游泳馆、职工礼堂及健身中心设备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项目地点:华能大连电厂厂内的厂前区 2.招标范围:华能大连电厂游泳馆、职工礼堂及健身中心设备改造工程。包括临时措施、施工协调、渣土排放等设施、施工电源等。(详见技术规范书和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施工期限:施工开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1日-2025年7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量,施工过程做好协商和沟通,投标方要及时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质保期一年。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大连电厂游泳馆、职工礼堂及健身中心设备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大连电厂游泳馆、职工礼堂及健身中心设备改造工程: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经营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且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1.2未处于集团供应商库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1.3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1.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1.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3.1.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
3.1.8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装饰装修工程改造业绩2项。(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3.2.3其他要求:项目经理需为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机构人员应配备安全员1人,安全员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4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10月28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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