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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电厂630℃超超临界二次再热国家电力示范项目2×1000MW新建工程厂外补充水源及管线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24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编号:CWE2.2项目名称:山东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山东郓城630℃超超临界二次再热国家电力示范项目2×1000MW新建工程厂外补充水源及管线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2.3建设地点:山东省郓城县郭屯镇唐韵路郭屯煤矿东邻

2.4建设规模:2000MW

2.5计划工期:2024年11月30日-2025年5月15日,(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167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新建2条取水路径,路径1:平行建设2条DN700mm涂塑钢管(取水主管道一、取水主管道二,下同),起点为杨庄集水库已建成的两根DN630mm管道,终点为大唐郓城电厂(电厂,下同)厂外外供水接口,管道每条长度约19.2km。取水主管道二预留郓城县污水处理厂和东溪污水处理厂母管接口,预留天源污水处理厂接口。另建设一条DN700mm涂塑钢管疏干水管线,起点为郭屯煤矿厂内,终点为电厂疏干水池,管道长1km。

路径2:建设2条DN600mm涂塑钢支管长度分别为1.06km、1.58km,及1条DN700mm涂塑钢管母管,长度约6.24km。起点为郓城县污水处理厂及东溪污水处理厂终点为主管道二预留接口

本工程包含郓城污水处理厂拆除旧车间1座、新建泵房1座、3台水泵、管道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安装,所有管线均采用地下直埋敷设方式。东溪污水处理厂3台水泵、管道及其他配套设施的改造。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管道、水泵、阀门等的供货、土建施工、安装施工、残土外运、试验、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施工过程中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复垦保证金由招标方支付)、地上附着物清表补偿、青苗补偿、相关设施拆迁恢复、规划选址意见取得、所涉及乡镇(街道)等部门过境意见等。管线沿途所有阀门井租地费用(30年)由投标方负责,产权归招标方所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企业业绩要求:近10年须具有1个15km及以上(DN700及以上)管道工程已竣工施工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个15km及以上(DN700及以上)管道工程已竣工施工项目经理业绩。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5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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