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采购柴油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2024)33次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柴油用于铲车、柴油发电机、无轨胶轮车加注使用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采购柴油:
标段(包)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期 |
1 |
柴油 |
0#、-10#、-20# |
升 |
52万 |
一年 |
2.3 交货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
2.4 交货期:根据买受人需要,接到要货通知后1个工作日(24小时内)到准时到达指定的卸油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通煤业有限公司采购柴油,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包括柴油)、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类),或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类)的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扫描件)并提供该合作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 1 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 2021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任意型号柴油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注: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物资名称型号。
发票须提供每份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发票上要体现货物名称,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9月25日17时30分至2024年9月30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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