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玉溪矿业有限公司西部矿段-20、180中段区域内掘进(含反井钻机施工)、支护、安装、采矿、供矿、矿(废)石运输、充填密闭墙、通风构筑物、文明生产、零星工程、措施孔等;具体实施内容按照发包方指令和生产作业计划执行。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西部矿段-20、180中段区域生产性工程【重新招标】
1.项目名称:玉溪矿业有限公司西部矿段-20、180中段区域生产性工程【重新招标】
2.项目类型:工程
3.项目概况: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大红山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镇,地理坐标东经101°39′,北纬24°06′,在紧靠哀牢山脉东侧的戛洒江(红河、元江上游)东岸。矿区往东有公路通往新平县城(74km)、玉溪市(158km),昆明市(228km),往西有公路至楚雄市(170km),对外交通方便。
4.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大红山铜矿井下
5.招标范围:玉溪矿业有限公司西部矿段-20、180中段区域内掘进(含反井钻机施工)、支护、安装、采矿、供矿、矿(废)石运输、充填密闭墙、通风构筑物、文明生产、零星工程、措施孔等;具体实施内容按照发包方指令和生产作业计划执行(注:工程以合同期内发包人的年度计划为依据,最终结算以当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为准)。
备注:
(1)采矿不包含中深孔作业,但应做好具备中深孔作业的各项所需准备工作,如现场照明敷设、临时支护、安全隐患整改等。
(2)玉溪矿业有限公司西部矿段180中段区域400m水平及以上至500m水平以下属于发包人自营范围,若因发包人需要,承包人应将-20m水平及以上范围内工程无条件移交给发包人,以满足发包人内部单位施工。
(3).承包人配置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文件《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矿安(2022)123号中<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非煤地下矿山矿用产品目录>要求。
(4)工程量以实际验收合格为准。
(5)承包方施工用风、用水由发包方提供,施工用风、用水在发包方指定的供风、供水网络搭接点上搭接(发包方搭接点在干线口或干线其他位置),由承包方进行搭接,且安装敷设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搭接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6)承包方施工用电由发包方提供,施工用电在发包方指定的供电网络搭接点上搭接,变电室低压出线开关以外所有配电设施由承包方承担。供电不能满足过程施工需求时,需要增设施工变的由承包方以书面申请报发包方审查,经发包方同意增设施工变并由发包方协调组织实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7)充填密闭墙、充填管道安装及井下系统工程支护、通风构筑物施工、零星工程及特殊措施工程承包方施工用风、水、电发包方负责提供,施工用风、水、电在发包方指定点搭接,且安装敷设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搭接点以后管(线)路材料投入及相关辅助设施的材料投入和维护及现场文明卫生等在作业点 200m 以外(含 200m)的管路安装与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200m 以内的管路及相关辅助设施的安装与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8)详细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9)以上工程量仅作为招投标及评标参考,不作为实际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计算的依据,工程量以实际验收合格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或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类似(矿山工程)工程的施工工程,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5.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取得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项目经理近6个月任意1个月投标人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参与过1个及以上项目的管理(其中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过矿山工程项目),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担任项目经理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提供对应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业绩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且连续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违约事项,未受到重大违规、违法处罚。提供承诺书。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3日17:00至2024年10月31日17:00(北京时间)。